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双随机办有关部署要求,大力推进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开展,进一步强化部门内部联合抽查,根据《2022年石家庄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和《石家庄市人社系统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方式
为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采取内部联合抽查的方式,由局法规监察科牵头,统一组织有关科室、单位对我局监管的用人单位联合开展抽查。具体检查方式分为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三种形式,由各有关科室、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二、执法人员及检查对象
本次抽查的执法检查人员及检查对象,由局法规监察科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抽取确定,名单见附件1。
三、抽查时间
考虑到今年疫情影响,为切实减轻企事业单位的负担,报经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将抽查频次由原计划的2个批次整合为1个批次,具体抽查时间为:2022年5月25日至11月30日。
四、抽查内容
根据局2022年度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互联网+监管”系统所列事项,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选定抽查内容,并从平台打印检查情况记录表,按照表格内容开展抽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内部协同联动
本次联合抽查由局法规监察科牵头组织,主要由市劳动监察局具体实施,各有关科室、单位要积极配合市劳动监察局的工作,抽取到的检查对象涉及本科室、单位监管职责的,要派员作为专家同市劳动监察局的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进行抽查,具体联合抽查时间由市劳动监察局合理确定。需进行书面检查的单位,要向被检查单位送达书面通知,要求被检查单位将所需材料统一报送至指定办公地点,避免单位多头报送、重复报送。
(二)实行检查全过程记录
按照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求,执法检查人员要出示执法证件、使用执法记录设备,并如实填写“双随机”检查情况记录表,由被检查主体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确认,无法取得签字或盖章的,检查人员要注明原因,必要时请有关人员见证,做到全程记录。各有关科室、单位派员与市劳动监察局人员一同检查的,检查人员均要在检查情况记录表中签字。
(三)及时公示检查结果
参与检查的科室、单位要及时将检查情况报市劳动监察局,由市劳动监察局填写《“双随机”检查结果公示表》(见附件2),在检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发送至法规监察科邮箱(为确保公示及时率,检查结果随有随报),由局法规监察科向社会公示检查结果。具体负责执法检查的人员,在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登录“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或者通过手机“双随机”客户端,录入检查结果。
(四)妥善保管检查资料
实施检查的科室、单位要指定专人保管检查过程中的文字记录及音像记录资料并及时归档,音像记录资料保存在专门存储设备,长期保存备查。其中,“双随机”检查情况记录表复印件及执法录像要在检查结束后及时报局法规监察科备案(执法录像按照检查分组,每组选送一个完整视频进行报备)。
(五)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作出处理,涉及行政处罚的要及时提交市劳动监察局组织实施。
(六)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在抽查过程中,执法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行为,严禁在被抽查单位安排用餐。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在实地检查时注意佩戴口罩,做好防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