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内容】您好,我是一名卡车司机,我的雇主将车辆挂靠在一个新乐市的运输公司经营运输业务。在运输过程中我发生了交通事故,雇主不管,被挂靠的单位也不管。请问我可以直接向咱们部门申请认定工伤吗?我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2025-04-01 11:32:14)
【答复内容】您好!关于您受伤后想申请工伤认定的事宜,根据您的情况可联系新乐市人社局进行咨询,咨询电话:88592061 (2025-04-01 15:26:48)
【答复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留言内容】第八批市人才公寓有消息了吗?这是众多人才绿卡持有者关注的问题,能否给出明确的回复,我们也好安排自己的租房计划。如果短时间没有消息,我们就不需要等了,该续租续租。 (2025-04-01 11:18:13)
【答复内容】您好,市级人才公寓正在积极筹备中。市人社局将在第一时间在本局官网和各类媒体发布分配通告,请及时予以关注。 (2025-04-01 16:15:29)
【答复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留言内容】您好,我是人才绿卡B持有者。人才绿卡是婚前办理的,我个人名下没有房产。配偶名下有婚前房产,婚后没有共同购买房产。请问我现在购房,还可以申请购房补贴吗? (2025-04-01 10:51:42)
【答复内容】您好,本人名下的首套房产(备案登记时间在绿卡有效期内)可以申请购房补贴。获得购房补贴的申请人所购商品住房应是人才本人完全产权或夫妻双方共有产权。 (2025-04-01 16:14:33)
【答复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留言内容】工作人员您好,本人本科毕业后未考核认定职称,后又硕士研究生毕业,且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是否可以跳过助理级直接申请认定中级专业职称? (2025-04-01 10:45:23)
【答复内容】您好,本科毕业后未考核认定职称,后又硕士研究生毕业,且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累计满3年(其中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工作须满1年),可申请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2025-04-01 15:12:15)
【答复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留言内容】本人邯郸户籍,石家庄有房无户口,常住石家庄,在石家庄工作已有十年,档案一直在原单位存放,现从原单位失业后,档案可以在石家庄保管吗,还是只能回户籍地?如果可以在石家庄的话,请问怎么办理手续?谢谢。 (2025-04-01 10:14:34)
【答复内容】您好,根据人社部发【2021】112号,跨地区就业创业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管理。 (2025-04-01 15:25:15)
【答复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留言内容】本人全日制大专毕业,2019年取得助理工程师,2024年取得与工作相关专业的本科毕业证。今年能不能跳过中级,直接评副高? (2025-03-31 16:19:13)
【答复内容】您好,不能直接评副高。感谢您对我局的关注与支持! (2025-04-01 15:11:54)
【答复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留言内容】本科毕业后已经认定助理级职称,后取得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是否可以再次申请认定中级职称。 (2025-03-31 15:40:41)
【答复内容】您好,不能,不论助理级还是中级,认定只能做一次。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2025-03-31 15:54:22)
【答复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留言内容】您好!想咨询一下石家庄市202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在本次招聘中想报考教师编。公告中说到“对开考比例为2:1的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达到2:1以上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其中“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这句是指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情况一种是可能直接取消该岗位且不能再改报,另一种是减少招考人数继续开考吗?那想问一下报考人数达到什么比例才能减少人数继续开考呢?因为岗位取消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比较珍惜这次考试机会,想咨询一下。 (2025-03-31 14:54:14)
【答复内容】您好!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首先按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如报考人数为1人或0人,将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关于减少及取消招聘岗位的通告于4月8日12:00前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jz.gov.cn)和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公布。敬请关注。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2025-04-01 16:08:56)
【答复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留言内容】我2019年评下来的中级职称在全国职称网站上查不到,什么原因 (2025-03-31 14:43:50)
【答复内容】您好,按照市人社局网站公示公告中《关于梳理上报2010年以前职称评审信息历史数据的通知》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后,按规定逐级审核上报。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2025-03-31 15:41:22)
【答复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留言内容】我单位有职工申请休婚假,请问休婚假,包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吗? (2025-03-31 13:58:47)
【答复内容】您好,工作人员已经与留言人取得电话联系,妥善解决了留言人的问题。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2025-03-31 17:12:22)
【答复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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