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覆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
日前,《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正式出台。《规划》以人才发展和改善民生为主线,以加快人力资源大市向人才强市转变和增进我市城乡居民福祉为目标,在推动人才事业全面发展,实施扩大就业工程,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改革工资分配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发展目标。
《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我市将进一步强化省会意识,站在打造京津冀都市圈第三大中心城市的高度,形成三足鼎立区域发展新格局,统筹规划包括省直和驻石高等院校的省会人才资源开发和各项民生事业的发展。要通过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建立覆盖省会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展现省会城市形象,增强省会城市影响,为建设繁华舒适、现代一流的省会城市和京津冀第三极提供智力支撑和民生保障。
到2015年,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培养和造就规模较大、素质较高、结构、布局合理的人才队伍。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就业比较充分,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建立健全与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城乡大多数劳动者享有社会保障,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合理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保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促进劳动者体面劳动。覆盖全市城乡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形成。
《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解读
持续加大对就业的资金投入
政府优先保证对人才发展的投入
在创业资金、创业场地、创业氛围上加大扶持大学生创业
建立城乡居民统一的医疗保险制度
加快实施工伤康复中心项目建设
强化政府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职能
强化对农民工劳动保护
发展目标
到2015年,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到2015年,人才资源总量从2009年的81.5万人增加到111.7万人,人才资源占人力资源总量的密度提高到16.6%,万人口人才含量由2009年的834人,提高到1086人,每个人才平均创造GDP的贡献率达到49.8%。提高人力资本素质和吸引指数,将我市在省会城市中排名21的位次前移到15位左右。
“十二五”时期,石家庄市城镇实现新增就业45万人,转移农村劳动力75万人,培训各类劳动人员100万人次,新增技能劳动者14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4.5%以下。
“十二五”末,全市城乡养老参保人数由现在的238.4万人增加到691.8万人,其中全市企业养老127.5万人,机关事业养老14万人,农村养老550.3万人。到“十二五”末,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2010年的218.6万人上升到350万人。逐步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
到“十二五”末,劳动者报酬占初次分配的比重提高到48%;实施职工工资倍增计划。
做好劳动合同签订、履行、变更等工作,各类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率达到98%以上。进一步完善劳动法规建设、劳动仲裁实体化建设和市、县、乡三级劳动监察网络体系建设。
实施“金保工程”二期建设,形成全方位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重点推进标准统一、功能兼容的社会保障“一卡通”建设,到“十二五”末,“一卡通”的持卡人数达到550万人,覆盖率达到80%,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率达100%,基本公共服务覆盖率达到80%。
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每年财政支出用于社会保障部分的增幅高于财政收入增长1-2个百分点,完善社会保障的投入机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资金,提高社会保障项目的标准,缩小城乡保障差距。以五项险种计算的社会保障水平达到5%以上。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继续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面临着实现经济发展转型升级、城市建设跨越提升、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等重大战略任务。日前,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出台,规划以加快人力资源大市向人才强市转变和增进我市城乡居民福祉为目标,大力推动人才事业全面发展,实施扩大就业工程,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改革工资分配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服务能力建设,提高保障水平,为加快我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完成转型升级和跨越赶超两大任务,为富民强市和加快省会城市建设,奠定了坚实的人力资源基础和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五年后专业技术人才达到37.7万
“规划”提出,我市将在“十二五”加大对人才发展投入的力度,建立健全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多元化人才开发投入机制。政府优先保证对人才发展的投入,每年达到1000万元。
我市将充分利用省会城市的区位优势,加强与省直部门、企事业单位和驻石高校的经常性联系,采取省会人才一体化的方式,强化各类人才队伍建设。采取“项目+人才”的模式,在开展招商的同时招贤纳才,在引进资金的同时引进智力。主动到国内外知名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引进新的研发项目,把带有项目和课题的人才引进来,增强我市的科技创新能力。坚持刚性引进与柔性引进相结合,鼓励海内外人才通过开展项目合作、短期兼职、教授讲学、学术休假、顾问咨询、科研攻关等多种方式为我市所用。
加强京津石人才、智力合作。树立京津石人才、智力一体化观念,根据构建京津石都市圈所形成的新的人才流动形势,建立在人才双向流动态势下石家庄借力发展机制。减少关卡,畅通办事通道,提高办事效率,为在石家庄开办企业和干事创业的人才提供方便、快捷的办事环境。
以提高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为核心,以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为重点,打造一支宏大的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到2015年,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37.7万人。同时以技师和高级技师为重点,形成一支门类齐全、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到2015年,高技能人才达到21万人。强化基地建设,充分利用我市现有高职、中专、技师、技工院校的培养、培训能力,开展紧缺岗位高级技工培训,以及技能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和提高。
实施扩大就业工程促进充分就业
经济增长是增加就业岗位的主渠道。据测算,目前我市GDP每增长1%,大约可增加7000个就业岗位。为此,“十二五”期间,我市将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增加劳动力需求扩大就业;强化劳动力市场服务水平,增加劳动力输出扩大就业;转变就业观念、扩大灵活就业形式,以减少结构性就业矛盾来扩大就业。加强职业能力培训从根源上增强劳动力就业能力来扩大就业。通过建立失业预警机制、完善失业调控、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完善各类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加大公共服务、减轻企业负担等方式来实现稳定就业。
我市将最大限度拓展农村劳动力就业渠道,支持农村中小企业发展,鼓励农民联合创办经济实体,扩大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空间。促进农村劳动力合理流动。瞄准京津地区的需求,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以增加更多的劳务输出。持续加大对就业的资金投入,每年平均达到3亿元左右。形成公共财政保障、社会多元化投入的机制。把就业效应作为评价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主要指标,作为考核各级政府实践科学发展观和改善民生的首要因素。积极探索建立经济发展与就业相互促进的科学评价体系和数据统计方法,定期发布经济发展对人力资源的需求,切实落实就业优先的战略方针。
为促进高校大学毕业生充分就业,“十二五”期间,针对大学生缺乏工作经验的主要就业障碍,我市将大力加强以促进就业为目的的实践教学和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培养学生的就业技能。在创业资金、创业场地、创业氛围上加大扶持力度,鼓励大学生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实现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率为零。积极引导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促进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同时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对农村年轻劳动力通过培训引导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加大就业技能培训力度,鼓励农村年轻劳动力自主创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十二五”期间突破75万人。
我市还将实施城市创业服务一体化建设项目。建立创业服务中心,集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创业孵化、展示交流等功能于一体。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以创业不断开拓就业增长点,实现每年5000人的创业计划,带动就业10000人以上。完善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政策体系,建立健全政策扶持、创业服务、创业培训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加大创业政策扶持力度,增强政策的覆盖面、实惠性和操作性,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资源。增加融资渠道,放宽市场准入限制,加强信息服务。抓好高校毕业生、自主择业退役军官两个就业群体的自主创业。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各级政府鼓励创业的相关政策,宣传各地区、各部门做好创业培训、开展创业服务的经验与成效,在全社会形成鼓励创业、支持创业的社会氛围。加强创业意识教育,转变就业观念,通过培训提升创业知识、创业能力,通过举办创业论坛、创业计划大赛、创业博览会,交流成功创业信息,使有意创业者不断积累创业经验。
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我市将建立有序组合的全民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建立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在内的完整制度体系,增强制度间的协调性。
建立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填补养老保险制度体系的空白点。“十二五”时期,我市将进一步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的征缴办法,提高基金保障能力;探索提高统筹层次、扩大覆盖面、缴费与养老金计发相联系的方式、方法,并在实践中试行、推行,解决目前困扰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发展的保险费征缴力度不足、统筹层次低、覆盖面过窄、一些县区的基金统筹支付压力不断增大等具体问题。
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制度是我国医保制度发展的方向与必然趋势。目前,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27万人,城镇居民参保人数92万人,“十二五”期间,本着“兼顾公平和效率”的原则,我市将建立市级统筹、多层次自由选择、适度保障的城乡医疗保险统筹的制度框架,实现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市级统筹,建立城乡居民统一的医疗保险制度。
“十二五”时期,我市还将按照新的《工伤保险条例》,研究并开展扩大工伤保险适用范围工作,逐步将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纳入参保范围,到2015年参保人数达到110万人。同时,加快研究实施细则,简化认定程序,发挥工伤保险制度设计中的工伤预防功能,使工伤事故发生率降低30%。
加快实施工伤康复中心项目建设,积极开展工伤康复工作,建立工伤康复体系。完善工伤补偿政策,确保因工伤亡职工各项工伤保险待遇的落实,提高补偿水平。统筹研究各类用人单位历史遗留的工伤人员的保障问题,解决“老工伤”人员待遇问题。同时将尚未参保的农民合同制工人纳入失业保险。突破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束缚,统筹城乡失业保险管理,把乡镇企业从业人员纳入失业保险覆盖范围。推动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加入失业保险,以形成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十二五”末期,失业保险参保职工由目前的89.6万人提高到95万人。
改革工资分配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十二五”期间,我市将倾力打造增加劳动收入的良好环境和制度条件,实施职工工资倍增计划,理顺工资分配关系。发挥政府、工会和企业作用,努力形成企业和职工利益共享机制,建立和谐劳动关系。
强化政府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职能,加强对企业的分类指导、帮助和服务,充分运用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调节企业工资分配,保证职工工资的正常增长,到“十二五”末使我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由2009年的2.9万元增加到6.1万元。完善最低工资制度,特别是特殊用工劳动者的最低工资保障制度,适时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实现最低月工资标准倍增计划,到“十二五”末达到1900元。
加大指导国有企业深化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工作力度,指导国有企业带头完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切实发挥国有企业在全社会的示范引领作用。逐步改革国有企业工资管理办法,将工资总额管理与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有机结合起来,重点确定经营者收入与生产一线职工工资的合理比例,建立两者互动挂钩的具体办法。控制垄断性企业和行业的工资水平,扭转其与其它行业的工资收入差距扩大趋势。
“十二五”末建成各类交流服务平台20个
“十二五”期间,我市将创建开放、有效的重点领域人才交流的平台,积极建设符合重点领域特色的人才配套服务体系,完善各类社会中介服务组织。建立人力资源网络服务平台和高新区人才协会,加强与重点高校、高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科研机构、中高端人才中介和咨询服务机构、知名人才网站的合作,搭建中高端人才服务平台,增加人才信息储备和人才培训基地。完善市区、产业园区、高新区的产学研合作创新办法,定期组织产学研对接会,联合权威科研机构和知名高校筹建开放式的技术创新研究平台,引导企业与国内外科研院所和高校共建研发实体或组建产业技术联盟;与省内外高校和科研所等研发组织建立科技创新联盟。到“十二五”末,建成各类交流平台、服务载体20个。
进一步完善市场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健全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信息系统和统计体系,完善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职业培训信息、人力资源市场分析信息的发布制度,为劳动者求职择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以及培训机构开展培训提供支持。建立石家庄人力资源服务网,开辟高校毕业生、高层次人才、海外人才、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群体服务专栏。进一步提高公共就业服务的信息化、专业化水平,建立面向全社会的信息采集制度,开发就业岗位,拓展就业领域,疏通就业渠道,创造更多、更大的就业空间。
市场主体劳动合同签约率达95%以上
我市将建立以签订劳动合同为基础的劳动用工备案制度,掌握各类用人单位用工信息,实现对劳动合同签订、履行等情况的动态监管。完善劳动合同制度,使各市场主体劳动合同的建制率和签约率均达到95%以上。规范签约行为,避免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劳动合同。完善劳动合同条款,严格依法订立,提高劳动合同的履约率,将违约事件控制在5%以内。研究用人单位小型化、多样化趋势与劳动立法规定统一性等矛盾,完善相关政策规定,提高劳动保障法律和政策规定的可操作性。
强化对农民工劳动保护,保证农民工和用人单位之间真正建立平等的劳动关系,实现“同工同权、同工同时、同工同酬”。成立专门的机构,对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实行无偿援助制度。建立专门的欠薪索赔特权制度和欠薪保障基金制度。重点对雇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业、饮食服务业和私营企业的用工制度进行规范,加强对其用工行为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