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展示石家庄市创业就业成果,营造创业带动就业浓厚氛围,按照省人社厅《关于河北省创业之星寻访活动的通知》(冀人社字〔2022〕272号)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创业之星寻访活动,现就报名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者必须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
(二)参选企业独立创始人(或持股的联合创始人)年龄在22-40(含)周岁以内,性别不限。团队参选的人数为1~5人,参选团队需有团队名称,该名称要有行政区域名称及能够体现团队特点、具有符号化的名称,团队名称中严禁出现商业化名称。
(三)在石家庄市范围内市场监管、民政部门注册的合法企业及机构(含个体工商户),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四)创业年限在10年之内,成立时间在2012年8月1日之后。
(五)参选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二、提供资料
1、创业业绩报告书;
2、证明材料
(1)项目第一创始人及核心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2)参选主体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3)2021年及2022年1-7月份纳税证明;
(4)创业以来累计带动就业情况,需提供银行发放工资流水单、社保缴纳证明;采用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的,需提供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合同。吸纳脱贫劳动力、残疾人、下岗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的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5)其他材料。包括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职工缴费信息)、相关的知识产权证明(商标、专利、版权等)、获奖证书扫描件、创始人(法人)信用记录(单位和个人)等。
最终,我市将根据创业者或创业团队报名情况遴选出5个创业者(含创业团队)推荐至省厅,省级专家评委通过复选评审出30位入围选手,并对入围选手进行标准化打分,最终得分前10名的选手为十佳“创业之星”,其他20名为“优秀创业人物”,入围创业者将按照省厅要求给予大力支持。
欢迎有意向创业者(含创业团队)踊跃报名,报名资料请
于2022年10月19日前发送至邮箱jyjcypx@126.com。
联 系 人:市就业服务中心就业培训管理科 王敬
联系电话:0311-86061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