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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创业担保贷款办理需知
发布时间:2023-05-06  查看次数:1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办理需知
 
一、适用对象
申请贷款的小微企业,需符合《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且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新招用员工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二、新招用人员类别
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三、贷款额度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总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四、贷款期限
小微企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可多次申请,最多不超过3次。
五、贴息标准
贷款利率为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六、办理流程
①登录石家庄市人社业务一体化平台单位网报系统填报信息;(https://www.sjz12333.net:9080/sjzythwb/static/loginsyth.html
②对企业经进行贷前考察;③银行放款。
七、申请资料
1.《石家庄市创业担保贷款审批表》;2.企业简介、承诺书、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企业上年度12月份及申请认定前1个月在岗职工花名册、工资发放表;4.新招用员工花名册、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新招用人员劳动合同。
八、业务咨询
石家庄市创业担保贷款管理中心
地址:裕华东路99号石家庄市就业服务中心二楼 咨询电话: 67663683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办理需知
 
一、适用对象
在本市内从事个体经营、合伙经营的以下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可以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二、办理流程
创业者在石家庄市人社公共服务平台提出贷款申请。(https://www.sjz12333.net/)
三、贷款额度
个人发放创业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对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贷款额度人均不超过22万元,总额度最高不超过130万元。
四、贷款期限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可重复申请,不超过3次。
五、贴息标准
贷款利率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六、申请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配偶身份证及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人员类别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3.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4.区就业服务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5.内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合伙企业提供)。
七、反担保方式
1.自然人反担保;2.房产抵押反担保;3.存单质押反担保等。
八、业务咨询地址电话
桥西区就业服务中心 地址:桥西区中华南大街432号 电话:83835440
长安区就业服务中心 地址:长安区建华北大街33号 电话:85053006
裕华区就业服务中心 地址:裕华区塔北路111号 电话:86578419
新华区就业服务中心 地址:新华区康乐街1号 电话:86952533
高新区就业服务中心 地址:高新区汾河道63号 电话:85096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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