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政府和上级劳动部门关于社会保险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和有关规定。负责全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的征集、管理和发放。逐步开展企业职工的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业务。检查、指导各县(市)、区社会保险机构开展各项社会保险业务。
综合处 负责中央、省、市有关社会保险政策、法规的组织实施;负责对各县(市)、区业务的指导;负责典型经验的推广;负责宣传工作。
财务处 负责各项基金的收支核算和管理工作。
审计处 负责对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等情况进行稽核和审计。
退管处 负责全市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业务大厅 负责对全市各类企业社会保险统筹和基金收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