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中养老金计发相关参数已经进行了设定,即日起可办理2021年符合退休条件人员养老金计发。为保障今年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和省级统筹工作顺利实施,现就加快办理养老金计发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快办理退休审核和养老金计发
为确保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在我市顺利实施,对今年到达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年底前全部完成退休条件审核,符合退休条件的,年底前全部完成养老金计发工作。今年1至11月份退休人员,11月25日以前完成退休审核和养老金计发工作。
二、简化申报程序
已经预审档案的参保人员,有CA数字证书单位通过网报系统申报,在网报系统录入预审信息并扫描上传“核准表”或“连续工龄认定表”后,提交申请;无CA数字证书单位在网报系统录入预审信息后,携带“核准表”或“连续工龄认定表”等资料到业务窗口办理;没有人事档案的灵活就业人员,携带劳动保险手册等资料直接到参保地业务窗口申请办理。
三、预发人员重新计发和补发
2021年退休并已经预发基础养老金人员,11月25日前全部完成正式计发和补发养老金工作。各县(市、区)社保中心、各相关业务科,要统筹安排,加班办理,确保11月25日前全部完成。
四、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社保中心、中心有关业务科,要把今年到达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退休条件审核和符合退休条件人员养老金计发工作,当做年底前最重要工作来抓,对单位提交的业务申请,要当天办理,防止业务积压。各参保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对到达退休年龄人员要及时进行退休条件审核,对已经预审档案人员,要尽快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交计发申请。当年不能完成养老金计发给退休人员造成损失的,按省有关规定由参保单位负责。
石家庄市社会保险中心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