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序号 | 109 | 事项类别 |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 | |||
项目名称 | 申请办理自助查询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出具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证明 | |||||
服务对象 | 市本级参保单位、参保个人、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他单位 | |||||
受理条件 | 1、参保个人要求查询打印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 | |||||
2、市本级参保单位、参保个人要求出具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书面证明的。 | ||||||
3、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他单位依法要求出具指定单位或个人养老保险、工伤保险证明的。 | ||||||
申请材料 | 1、参保单位:提供申请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 | |||||
2、参保个人:提供参保个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 ||||||
3、有关行政部门、司法机关:提供行政或司法机关介绍信、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 | ||||||
4、其他单位:申请单位介绍信、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提供查询目的和法律依据、查询内容等申请材料。 | ||||||
办理流程 | 1、手机支付宝--城市功能--掌上社保--查询打印个人权益记录 2、参保单位通过河北省网上服务系统输入用户名和秘钥进入证明模块,打印本单位或本单位参保个人养老或工伤保险证明。 3、参保个人通过一楼便民大厅自助服务区查询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 4、参保个人通过一楼便民大厅自助服务区打印养老保险缴费或待遇享受证明。 5、其他服务事项可携带申请材料到一楼便民服务大厅9号窗口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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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和标准 | 不收费 | 是否纳入 | 否 | |||
政府购买服务 | ||||||
办理依据 |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人社部令第14号) | |||||
办理时限 | 即时办理 | |||||
受理单位 | 个人权益记录管理科 | 办理地点 | 市社保中心便民服务大厅9号窗口 | 联系电话 | 88625862 | |
公开方式 | 市社保中心网站、明白纸等 | 监督投诉电话 | 88625867 | |||
(纪检监察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