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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参保登记
发布时间:2019-08-27  查看次数:1
事项序号 101 事项类别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
项目名称 申请办理用人单位参保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
服务对象 在省市工商局注册的各类企业,在省市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省市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等用人单位。
受理条件 登记:新成立的用人单位  变更(注销)登记:在市本级参保的单位等。
申请材料 1、参保登记(补充登记):          
电子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变更登记:
(1)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单位名称变更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注销登记:
(1)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  
(2)营业执照注销或被吊销手续;
(3)批准解散、撤销、终止的有关文件;
(4)破产、关闭、被兼(合)并、分立的有关文件;
 
办理流程 柜台办理流程:自助取号→等候呼叫→携带申报材料到指定窗口办理→满意度评价。
社会保险变更登记网上办理流程:参保单位网上申报变更→社保中心审批通过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是否纳入
政府购买服务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冀政[2006]67)
 
3、河北省人民政府《民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相关问题的意见》(冀政函[2014]88号)
4、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企业“五证合一”社会保险登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冀人社字[2016]143号)
5、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业务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冀人社规[2018]7号)
6、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河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业务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冀人社规[2018]11号)
7、省市社会保险机构实施的文件等规定。
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受理单位 社会保险
登记科
办理地点 二楼业务服务东大厅
27-28窗口
联系电话 88625891
公开方式 市社保中心网站、明白纸等 监督投诉电话 88625867
(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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