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社会保险中心 >> 便民服务 >> 办事指南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续保
发布时间:2019-08-27  查看次数:1
事项序号 107 事项类别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项目名称 申请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新增)、暂停缴费、恢复缴费
服务对象 在省市人才、就业机构或档案代理机构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
受理条件 灵活就业人员需办理参保登记、暂停缴费、恢复缴费及合并账户
申请材料 1、网上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暂停、人员参保恢复业务目前已全面开展网上申报、网上办理,无需现场报送材料
2、柜台办理
    参保登记:有代管人事档案的灵活就业人员,由代管机构网上申报或填写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登记表(表2-5)本人签字后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新参保登记业务;
    暂停或恢复缴费:有代管人事档案的灵活就业人员,由代管机构网上申报或填写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变更登记表(表2-8)本人签字后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变更业务
    合并账户业务:有代管人事档案的灵活就业人员,由代管机构网上申报或填写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业务申请表(表5-1)、合并账户与被合并账户养老保险手册、社保卡或邮储银行紫晶支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签字后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合并账户业务、参保人员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档案代管机构登录河北省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 申报办理
柜台办理流程:自助取号→等候呼叫→携带申报材料到指定窗口办理→满意度评价。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是否纳入
政府购买服务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冀政[2006]67)
3、河北省人民政府《民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相关问题的意见》(冀政函[2014]88号)
4、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促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规[20162号)
5、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冀人社规[2016]9号)
6、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河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业务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冀人社规[2018]11号)
7、省市社会保险机构实施的文件等规定。
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受理单位 个体参保
管理科
办理地点 一楼便民服务大厅2-6号窗口 联系电话 88625870
公开方式 市社保中心网站、明白纸等 监督投诉电话 88625867
(纪检监察室)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