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序号 | 102 | 事项类别 |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 |||
项目名称 | 申请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新增)、暂停缴费(中断)、缴费恢复 | |||||
服务对象 | 在省市工商局注册的各类企业,在省市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省市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等用人单位。 | |||||
受理条件 | 参保登记:首次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或联网业务系统外新调入的职工; 暂停:已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恢复:在市级范围参保单位间流动的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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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参保登记: | |||||
《企业养老保险人员参保登记名册》; | ||||||
暂停缴费: | ||||||
《企业养老保险人员参保暂停名册》; | ||||||
缴费恢复: | ||||||
《企业养老保险人员参保恢复名册》; | ||||||
办理流程 | 柜台办理流程:自助取号→等候呼叫→携带申报材料到指定窗口办理→满意度评价。 | |||||
网上申报流程:登录河北省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在网上提交相关业务→当月携带申报材料柜台办理。 |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不收费 | 是否纳入 | 否 | |||
政府购买服务 | ||||||
办理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 |||||
2、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冀政[2006]67号) | ||||||
3、河北省人民政府《民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相关问题的意见》(冀政函[2014]88号) | ||||||
4、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社会保险法〉实施前企业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字[2012]40号) | ||||||
5、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冀人社规[2018]2号) | ||||||
6、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河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业务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冀人社规[2018]11号) | ||||||
7、省市社会保险机构实施的文件等规定。 | ||||||
办理时限 | 即时办理 | |||||
受理单位 | 在职职工管理科 | 办理地点 | 二楼业务服务西大厅 36-55窗口 |
联系电话 | 88625846 | |
公开方式 | 市社保中心网站、明白纸等 | 监督投诉电话 | 88625867 | |||
(纪检监察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