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序号 | 108 | 事项类别 |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 |||
项目名称 | 申请办理退休人员异地居住资格认证、社区登记、社区流动等社管服务 | |||||
服务对象 | 市本级退休人员 | |||||
受理条件 | 1、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办理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 2、办理社区登记(新增退休人员异地居住)。 3、办理社区流动(退休人员本地和异地间居住流动)。 4、退休人员基础信息修改和账号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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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1、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办理领取待遇资格认证: 使用手机APP远程自助认证 异地协助认证网上办理需携带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网上认证)和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 柜台办理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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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办理社区登记(新增退休人员异地居住): 石家庄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一张近期一寸彩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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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办理社区流动(退休人员本地和异地间居住流动): 石家庄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石家庄市企业退休人员流动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一张近期一寸彩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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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退休人员基础信息修改和账号变更: 办理更换养老金银行储蓄存折(卡)通知单、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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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1、异地居住人员办理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可以通过网上办理和柜台办理两种途径完成。 网上办理: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在居住地申请办理异地协助认证或通过下载手机APP自行认证 柜台办理:携带申请材料到一楼便民服务大厅自助取号后到7、8号窗口办理. 2、办理社区登记、社区流动、退休人员基础信息修改和账号变更携带申请材料到一楼便民服务大厅自助取号后到7、8号窗口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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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和标准 | 不收费 | 是否纳入 | 否 | |||
政府购买服务 | ||||||
办理依据 | 1、《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3]16号) | |||||
2、《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1]8号) | ||||||
3、《关于利用部级异地退管系统开展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的通知》(冀人社字[2013]41号) | ||||||
办理时限 | 即时办理 | |||||
受理单位 | 社会化管理服务科 | 办理地点 | 一楼便民服务大厅7-8号窗口 | 联系电话 | 88625821 | |
公开方式 | 市社保中心网站、明白纸等 | 监督投诉电话 | 88625867 | |||
(纪检监察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