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5年春节期间对部分困难企业职工实施救助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1-02 21:01 来源: 【字体: 打印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今年我市继续对市本级停产、半停产半年以上的国有(国有控股)、集体困难企业及企业化管理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困难职工实施救助,救助标准每人400元。2025年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企业共22家,涉及职工584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 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8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馈。
监督电话:86689112
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2日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