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春节期间对部分困难企业职工实施救助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1-21 查看次数:1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今年我市继续对市本级停产、半停产半年以上的国有(国有控股)、集体困难企业及企业化管理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困难职工实施救助,救助标准每人400元。2026年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企业共25家,涉及职工669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 2026年1月21日至2026年1月27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馈。
监督电话:86689112
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