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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选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保证选聘质量,提高人员素质。
二、选聘岗位和数量
拟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6名,其中任课教师34名,管理岗2名。选聘的岗位、数量和选聘要求详见《石家庄技师学院2026年公开选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
三、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8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26日至2008年1月26日期间出生)。
6.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年龄可放宽到43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26日以后出生):①获得中华技能大奖;②获得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或省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荣誉称号,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③国家级或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表彰的高技能人才;④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选手或中国技能大赛优秀选手(国家级一类大赛前10名,省级一类大赛前3名);⑤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相应工种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满5年;⑥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职称的。选聘岗位条件中有其他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7.具备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或技能等条件。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须在2026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在2026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8.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二)不在选聘范围内人员
1.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在读学生(不含2026年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3.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现役军人。
5.未满最低服务期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人员。
(三)不得选聘人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通过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jz.gov.cn)和石家庄技师学院官网(http://www.sjzgjjx.cn/)发布公告。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1月26日至1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00至5: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选聘岗位。
报名地点:石家庄技师学院北区综合办公楼408房间(石家庄正定新区崇因路56号)。
报名要求:
(1)本人持相关材料现场报名。报名材料包括: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须同时提供与毕业证内容相符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6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可提供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对应的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的查询信息,或书面承诺在2026年7月底前取得学历、学位。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尚未取得认证的,须书面承诺2026年7月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在2026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②参加国家级(人社部、教育部主办)和省级(人社厅、教育厅主办)的技能大赛获奖文件及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职业技能等级证、荣誉证等的原件(审核后退回)及复印件。③同底蓝色免冠证件照3张,同时准备电子版,并用身份证号命名。
(2)报名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上述所列顺序加封皮装订成册,并在封皮注明报考人员姓名、报考岗位(备好PDF版)。
(3)报名人员报名时要签署个人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及资料真实准确。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资格审查合格后,考生提交报名材料的PDF版备案,并填写《石家庄技师学院公开选聘报名表》。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责任,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三)考试
本次公开选聘考试采取面试方式,对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视情增设笔试环节,具体安排在报名截止后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其中,教育类岗位采取试讲方式,内容为学科专业素养、教育教学基本素质、教育教学能力、板书技能、职业道德素质和心理素质,现场备课时间30分钟,试讲时间不超过8分钟;综合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内容为综合分析能力、工作适应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与报考岗位匹配性等,时间不超过8分钟。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考生可登录石家庄技师学院官网(http://www.sjzgjjx.cn/)查询面试成绩。对增设笔试环节、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考试的选聘岗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排名,按参加面试人数与选聘岗位数3: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考生同时进入面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岗位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确定体检人员
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与选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成绩并列的,则通过加试确定。
(五)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审档
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入考察环节。由市人社局、石家庄技师学院相关人员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如有体检、考察、审档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在同岗位内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审档均合格人员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jz.gov.cn)和石家庄技师学院官网(http://www.sjzgjjx.cn/)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石家庄技师学院和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市人社局备案后,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入职等相关手续。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1-83708513、0311-83708514、0311-83708509(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00-5:00)
附件:
 
                                                石家庄技师学院
                                                 202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