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家庄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业务经办合作机构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3-16 查看次数:1
为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推进我市“两金三制”落地落实,按照市人社局等五部门《转发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的通知》(石人社字〔2022〕64号)和市人社局等七部门《转发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石人社函〔2021〕71号)文件精神,经竞争性磋商招标程序(招标编号:HBCT-260346-001),现将26家经办合作机构名单进行公布,相关单位可在名单内自行选择机构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事宜。
一、经办合作机构名单
(一)银行类机构共18家,可经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相关业务,合作期限为3年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河北正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二)保险类机构共8家,可经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相关业务,合作期限为3年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中心支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
汇友财产相互保险社
二、服务范围及要求
本次确定的合作机构,主要负责经办我市范围内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收取、存储、专项管理、合规划转、及时退还,以及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开立、资金监管、对账、信息反馈等相关服务,严格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及国家、省、市关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相关规定,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安全可控,配合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相关工作。
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16日